为提高我区医疗服务水平,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财政补助单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1名。详见附件《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3月5日,例如:4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3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旧本科专业对照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应聘人员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报到环节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7.应聘人员须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常规非定向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不含“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等限定使用范围的职称。
8.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7.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施公开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6年2月12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考生可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https://www.tjwsrc.com/
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
考生如需对《招聘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请报考者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86516269。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后需电话确认。
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9:00至2026年3月12日16:00。
联系电话:022-86516269
报名邮箱:hqqwjwrsk@tj.gov.cn
邮件主题命名要求: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姓名(如: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张XX)。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PDF扫描件:
①《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
④学信网出具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
⑥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
⑦本人从事相应专业工作的业绩材料1份(2000字以内);
⑧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⑨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于2026年3月16日16:00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给予回复。
(三)资格复审
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本人(不可他人替代)需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档案袋装好)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要求将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上另行通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单位组成专家考核组,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打分。
考核分为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答辩、专业力评价三部分。结构化面谈和专业知识答辩部分采取现场打分的形式;专业力评价部分由考生提供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发表的论文著作、科研奖项、反映科研能力水平及专业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由专家考核组对相关材料量化处理成分值,计算入总成绩。
考生需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提交招聘条件的有关证件和上述相关材料。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谈占30%,专业知识答辩占40%,专业力评价占30%。各部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具体为:
总成绩=结构化面谈成绩×30%+专业知识答辩成绩×40%+专业力评价成绩×30%。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组结合考生的考核情况确定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并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专业力评价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表,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
按照统一安排,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的公告。体检由专业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专业力评价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专业力评价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到
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专业知识答辩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专业力评价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用和备案
招聘单位进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手续办理,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对其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进行核验。对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回避制度,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执行。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8651626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86516268
七、注意事项
(一)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卫生人才网、红桥政务网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出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1: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附件2: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