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58人公告

文章摘要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8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集神经精神领域疾病治疗工作、全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诊治、重性精神疾病治疗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办公地点:黑河市北安市龙江路173号(北安院区) 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哈尔滨院区) 详细信息可登录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http://www.hljs3y.org.cn/)查阅。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8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集神经精神领域疾病治疗工作、全省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预防诊治、重性精神疾病治疗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甲等专科医院。

办公地点:黑河市北安市龙江路173号(北安院区)

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哈尔滨院区)

详细信息可登录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http://www.hljs3y.org.cn/)查阅。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统筹人才资源,优化人才专业结构。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工作地点等详见《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合同制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6.年满18周岁,不超过38周岁(1987年2月12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岗位的;

8.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http://www.hljs3y.org.cn/)及医院官方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时间: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6-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地点及联系人:

1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龙江路173号黑龙江省第三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456-6429013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果园街5号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哈尔滨院区住院二部一楼123室人事科

联系人:李老师、邢老师

联系电话:0451-56182125转6243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应聘者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ljs3y.org.cn/)下载报名表,认真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按规定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降低该岗位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调整信息将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http://www.hljs3y.org.cn/)发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1.笔试

(1)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2)不受理除缺考、违纪、零分以外的成绩复核申请。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试卷鉴定,认定为雷同试卷的笔试成绩无效。

(4)笔试时间将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及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工作由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急需短缺岗位未达到比例的,经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非考生本人原因,面试当天出现1:1比例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含)以上。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和官方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录像及评分有关资料保存1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有关人员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48小时内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和官方公众号对外公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核体检程序

1.考核。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进入体检与考核程序的考生名单将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和官方公众号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网和官方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录用单位。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三)应聘人员需及时关注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6-6429013

监督举报电话:0456-642900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1: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合同制公开招聘计划.xlsx

附件2: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2026年2月12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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