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办学始于1958年文化部建立的文化学院,以“传承弘扬印刷文明,创新发展出版文化”为使命,开启中国出版印刷高等教育先河。学校现已成为在出版与传播、印刷与包装、设计与艺术三个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国内唯一以出版为学科专业特色、为出版传媒全产业链培养人才的全日制高水平特色型高等院校。
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本科专业2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现有12个教学机构,27个本科专业招生。学校现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独立招收和培养博士后资格。2024年,学校成功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出版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
依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六)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80年2月及以后,以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第一批)》(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期间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主要业绩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电子版一并发送到附件中相关岗位指定邮箱,邮件以“姓名—职称—应聘****学院高层次人才”命名。
(二)资格审核
按照岗位要求及北京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三)初选
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规定及岗位具体要求,学校各招聘单位组织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每个岗位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进行排序,推荐进入复选环节,若实际人数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四)复选
1.学术评价:人才工作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将初选通过人员的代表性成果送学术评审委员会评议,根据评价成绩按照1:1比例进入校级评审。
2.校级评审:通过学术水平评价的申请人,报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确定人选
学校综合考量应聘者的教育背景、专业方向与学科的契合程度、实践工作经验、国际视野、学术成果及所获奖励等因素,根据初选与复选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六)思想政治考察和档案审查
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考察和档案审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考察工作。
(七)体检
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拟聘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
学校对拟聘人员在北京印刷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结果合格、思想政治考察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接收手续。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考察不通过或公示期间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四、其他
(一)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北京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二)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者,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还。因通讯不畅导致本人未能及时接到通知的,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完成招聘、报到各环节工作的,学校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
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人员。
五、联系方式
(一)涉及岗位要求等事宜咨询各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和邮箱详见附件。
(二)涉及招聘报名、程序等相关问题咨询人才办王老师,电话:010-60269972,邮箱:rencaiban@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第一批)
北京印刷学院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