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莱州市招聘40名公告

文章摘要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莱州市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招聘4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A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名;B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莱州市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招聘40名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及数量

A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0名;B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招聘岗位在大学本科、研究生2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符合一个高等学历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鉴于招聘主管机关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可能没有完全涵盖旧专业、自设学科(专业)、国(境)外专业等,请相关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的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及拟申请的近似专业(方向)名称等情况。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年满18周岁(2008年3月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2000年3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7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1周岁(1994年3月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报考岗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校学习期间,被院系党组织发展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6年3月2日。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满一学年(届),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毕业之日。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秘书长、部长,校(院系)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书记、副书记。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7.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取得专业要求所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后,可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学籍档案所载专业)应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除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以及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2026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6年3月2日以前取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在职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以上材料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8)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9)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10)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11)现役军人;

(12)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即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6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1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应回避情形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瞒报或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网址:https://www.laizhou.gov.cn(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9:00-3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3月2日14:00-3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6年3月2日14:00-3月8日16:00

(三)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主管机关联系。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录先注册后方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填报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录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3月6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招聘主管机关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审查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在注明缺少的内容后,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在2026年3月7日16:00以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情况。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6年3月2日14:00-3月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资格。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6年山东省莱州市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4.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8日16:00以前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lzgwyglk@126.com。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535-2222065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须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5.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所有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各类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一般安排在面试之前,采取线下模式,地点在莱州市,时间、地址等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须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公告附件2,其中相关情况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材料须分别按照本公告附件样式提供。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选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主管机关将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前考生自愿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的,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分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类别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七、管理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在莱州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进行为期至少2年的重点培养锻炼,表现优秀的重点培养使用。

八、其他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通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本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以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由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222065

监督电话:0535-2212380

通讯地址: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山东省莱州市府前街96号,邮编:261400)

附件1:2026年山东省莱州市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附件3:相关情况证明(样式).doc

附件4:个人承诺书(样式).docx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式).xls

附件6:无工作声明(样式).docx

中共莱州市委组织部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6年山东省莱州市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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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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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相关情况证明(样式).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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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个人承诺书(样式).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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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样式).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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