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医疗服务质量,满足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名专业技术人员。我们诚邀医术精湛、品德优良的专业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守护百姓健康。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人,纳入管理。详见附件《新元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2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1.负责自身的诊疗工作,能够独立处理日常工作;
2.规范书写医疗相关材料,确保医疗文书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医院管理规定;
3.参与住院部值班及病房管理工作;
4.协助上级医师开展疑难病例讨论,参与医院组织的健康宣教及义诊活动;
5.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6.专业资质:具备相应资质及相应证书;
7.工作经验:具有临床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诊疗工作;
8.职业素养: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强,对待患者耐心细致,有团队协作精神;
9.其他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医院工作节奏;退休人员若身体条件允许、业务能力强,可酌情考虑返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电话、发送邮件、面试、考察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电话、发送邮寄、面试方式进行,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将自身简历及个人照片等材料打包发送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8.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
9.应聘人员须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资格审核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应聘人员在报名后,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将由办公室打电话进行后续工作。
5.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费。
6.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1.我院将对应聘者资料严格保密,初审合格者将电话通知面试,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由办公室同意逐一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得向考官表述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不得穿特殊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方向详见《岗位表》。
3.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其他说明: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涉及免笔试岗位并列人员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1)体检工作由新元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在指定新元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时,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由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3.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及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纳入管理,具体薪资面议(根据职称及实际工作能力确定,待遇从优);
2.福利保障: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3.食宿安排:医院提供职工宿舍及食堂就餐补贴;
4.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及进修学习机会。
(七)工作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新元医院
(八)咨询报名电话:
分管人事招聘:王院长13087198826
办公室科员:小张15704900649
邮箱:1425433560@qq.com
报名及咨询受理时间:2026年2月27至2026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本公告由新元医院办公室及人事科负责解释。
新元医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