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3月2日后出生,含当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并能快速制表; 5.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3月2日后出生,含当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能熟练使用电脑及运用Microsoft 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PowerPoint等),并能快速制表;

5.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聘用岗位职责与义务,团队合作意识强,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诚实谨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参加或曾经参加非法组织、非法活动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该劳动合同制岗位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流程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每天9: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83号。

3.报名携带材料:

(1)《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小1寸证件照2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

(4)学历及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鉴定文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提供﹞;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单位证明等;

(6)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须由党组织出具党员证明材料或党费证;

(7)现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

上述材料(3)至(7)项,除原件外均需提供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退回。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区纪委将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报名提交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于3月17日前通知报考人员本人参加笔试,未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不另行通知。若通过资格审核考生人数未达开考比例(1:3),区纪委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核减实际招聘人数,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重点测查报考人员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阅卷完成后由区纪委研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为2026年3月下旬,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照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名单将于2026年3月下旬,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版块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笔试分数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情况时,分数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员未能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1.时间

面试将于2026年3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养、逻辑思维、个性特征、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按照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版块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考生成绩以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我委于面试后14个工作日内通知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区纪委承担。

2.体检结果由我委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要求体检的,不予录取,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建议复查的考生,在1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组织考察

1.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入围考生须配合单位完成组织考察。

2.对于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本委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组织体检和组织考察(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1.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xiu.gov.cn)“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人事信息-公开招考招聘”版块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在接到聘用通知5个工作日内未能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经招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参照越秀区合同制法官(检察官)助理待遇执行。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在资格复审前及体检、考察、公示程序中,由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不符合相关要求,出现人数空缺情形时,本委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人员。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住宿问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处理,由区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020-83268489;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11:3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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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相关附件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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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中共广州市越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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