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临床一线业务发展、学科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对人才的需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招聘预留院(劳务派遣制)医生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范围
1.面向全社会。
2.面向本院在职职工,对于本院在职职工不限制应届身份,但需符合学历等岗位要求。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验(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三、薪酬待遇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等待遇情况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8日16:00截止。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下方《岗位及资格一览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ZZRSK99@163.com。
3.报名材料:
(1)《岗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
(3)毕业证。
(4)学位证(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
(6)报考岗位要求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学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说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7)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培证明。
提醒考生注意: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邮箱,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须确保招聘期间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等招聘录用程序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毕业前与用工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及预留院告知书,未按规定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拿到四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五险一金,并被派遣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工作。
考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不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合格证明),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取消聘用资格,我院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097404
六、用工方式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录用人员须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026年3月2日
郑重声明:
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从未委托任何“教育机构”,“中介代理”及其他服务机构和个人进行辅助招聘和考前辅导,我们从未收取报名、安置费、培训等费用。
附件1:岗位及资格一览表
附件2: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