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我校组织实施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并重;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方式
公开招聘对象主要为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43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至2008年2月期间出生)。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职业教育本科专业、职业教育专科专业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认定。报考者和毕业院校应当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公开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公开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3月10日。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
报名邮箱:ycysgzrsc@126.com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外市抽调。面试时间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确定。面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为100分,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分数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最低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结束当天在学校官网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学校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官网及学校官网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学校提交复检申请,学校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学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官网及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管理使用
学校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此次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接受运城市人社局、运城市教育局和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均在运城人事考试网、运城市教育局官网及学校官网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政策咨询: 0359-2550660
监督电话: 0359-25507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附件2: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附件3:2026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诚信承诺书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