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营口理工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营口理工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坚持“高水平、有特色、地方性”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构建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省内外高校退休教师招聘专职教学督导。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职责要求 (一) 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申报。 6.

营口理工学院是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坚持“高水平、有特色、地方性”应用型大学建设目标,构建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面向省内外高校退休教师招聘专职教学督导。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职责要求

(一) 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申报。

6.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好的学术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教学改革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与教学评估能力,具备副教授及以上本科高校教师任职资格的退休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心健康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职责要求

专职教学督导职责:围绕“督教、督学、督管”三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坚持“督导并重,以导为主”,负责学校的课堂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指导工作,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引导教师快速提高教学水平。

二、招聘计划

拟聘专职教学督导3人。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17:00,应聘人员需填写《营口理工学院专职教学督导应聘申请表》(邮件命名:姓名+专职教学督导申请表)发送至邮箱yklgzxb@163.com。

(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6年6月1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审核地点:营口理工学院博观楼327室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退休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口理工学院专职教学督导应聘申请表》(附件1)。

营口理工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主要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休证。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考核

面试时间:拟于2026年6月10日14:00-16:00

面试地点:营口理工学院博观楼327室

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合组成面试小组,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需在营口市或应聘教师所在城市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

面试通过且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由营口理工学院与其签订劳务协议。聘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面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诚信参加招聘”,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招聘资格。

3.专职教学督导按学年聘用,工作报酬按月发放,每月3000元/月,2月和8月不发工作报酬,总计3万元/学年,工作报酬的80%按月发放,另20%在学年工作任务完成并经考核合格后发放。除工作报酬外,外聘(不含返聘及本市人员)专职教学督导除2月和8月外,每月给予1000元交通及住宿补贴,总计1万元/学年。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0417-2982171(营口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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