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孝感仲裁委员会系孝感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并经湖北省司法厅登记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属于公益性非盈利法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 共3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和案卷整理; 2.负责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1.

孝感仲裁委员会系孝感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5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组建,并经湖北省司法厅登记成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属于公益性非盈利法人。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仲裁委秘书处工作人员 共3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和案卷整理;

2.负责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者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律师执业等民商事法律从业经历2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热爱仲裁事业,熟悉民商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相关专业知识;

5.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2日在孝感市司法局、孝感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公众号上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为孝感市孝南区新桥路3号信访大楼607室,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备案表打印件1份;

3.本人签名《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

4.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提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个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登记照片3张(需准备电子版)。

本单位接收应聘资料后发放回执,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

笔试人员、时间、地点和相关安排将另行在孝感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公众号上公告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能力。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另行在孝感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及公众号上公告通知。

(五)综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因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按照综合成绩名次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一)拟聘人员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正式聘用,如试用期确实难胜任工作的,不予聘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和岗位晋升均按照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现行相关制度执行。

(三)工作及休假制度,按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我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信息不全或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孝感仲裁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2-228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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