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天津市共建高校,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以培养职教师资为主要任务的师范大学。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3次荣获国家教学成果最高奖,其中2022年获特等奖。在全国同类院校中率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构建起全国唯一的本硕博全层次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建有2个国家级科研平台,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职业技术教育合作中心落户学校,具体承办两届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荣获首届世界职业教育大奖,当选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副主席。被选为教育部全国职业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家委员会、鲁班工坊建设专家委员会等8个全国性学术机构的主任、理事长。被誉为“全国职业技术师范教育第一校”“中国培养职教师资的摇篮”。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硕、博在校生1.6万余人,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学术型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本科专业52个。拥有5个天津市重点学科,2个重点培育学科,机械工程和教育学分别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和一流培育学科,建有4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现有由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技能大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领衔的教师队伍,国家级、省部级人才70人。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6年3月5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https://jy.tj.gov.cn/)、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6年第四批公开招聘计划(硕士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报名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6年3月18日),年龄不超过38周岁是指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8.全日制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研究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到截止之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1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期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5日9:00。
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6年3月18日9:00至2026年3月27日16:00在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
实际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前至少3天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岗位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考生需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9:00至3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应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和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保留一位小数,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无资格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026年4月8日9:00开始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上午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辅导员类)
考生按笔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如有调整等事宜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30日在报名网站或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当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前,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参加资格复审,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递补时间截止至2026年5月14日(含5月14日)。
3.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一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
面试具体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
4.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一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5.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复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部门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期满,由招聘部门出具岗位实践综合鉴定。无故不按时参加考察者和鉴定不合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不通过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学校将查询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如查实存在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确定拟聘人员后,学校将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审核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3〕57号)办理备案、聘用等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期满3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时限外(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递补
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照面试主考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严格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学校对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网站(https://www.tute.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85450826 万老师
监督电话:022-881957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