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所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与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统一行使公共资源交易职责。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2026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2020年版、2022年版、2024版、2025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专业目录大全(学术学位+专业学位)2022版》等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电话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国(境)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注意: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需提供能在学信网核验的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考生须取得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其本科阶段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至2008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务、校(院)纪、军纪等处分且在影响期、处分期内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现役军人;

7.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毕业生;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形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实,招聘单位将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具体详见《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五、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公告于2026年3月5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zwfwb.tj.gov.cn/)、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天津政务服务”、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tjggzy.cn/)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网站:2026年3月18日9:00至3月25日9:00。

报考人员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上方的“事业单位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18日9:00至3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随时注意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未交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并确认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6年3月18日9:00至3月27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6年4月8日9:00起。

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报名缴费结束后,报考岗位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改报,改报时间为2026年3月28日9:00至3月28日16:00。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两科共90元;进入面试的不再收取面试费用。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减免手续请关注报名网站相关通知。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资格审查等招聘工作期间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成绩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6年4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1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上述原因导致面试人员空缺的,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时间前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通知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二代),缺少证件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查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要的知识、经验等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总成绩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zwfwb.tj.gov.cn/)、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天津政务服务”、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tjggzy.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拟聘用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zwfwb.tj.gov.cn/)、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天津政务服务”、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tjggzy.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十、其他事宜

如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调整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s://zwfwb.tj.gov.cn/)、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天津政务服务”、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tjggzy.cn/)发布补充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最终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22-2453201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453200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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