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达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依法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非营利法人。达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其日常事务的常设执行机构,现因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热爱仲裁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达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依法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非营利法人。达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为其日常事务的常设执行机构,现因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为人诚信,热爱仲裁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和office等办公软件;

(五)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3月9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3月9日后出生);

(六)不予招聘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人数:财务人员1名。

2.岗位职责:

(1)负责办理仲裁费收费、退费等工作;

(2)负责按要求完成各项日常开支工作,严格执行现金管理、银行结算和报销程序;

(3)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及仲裁员报酬,申报员工及仲裁员个人所得税;

(4)其他应当由财务人员完成的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相关工作经验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达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附件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一次性发送至指定邮箱dzzcinfo@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手机号码”。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17: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须提交:

(1)填写好并粘贴好照片(6个月内1寸免冠彩照)的《报名表》,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信网学位验证报告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有职称、资格证书的提供复印件;

(4)其他荣誉、获奖材料。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质和工作经历等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面谈、面试。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面谈

当报名人数超过1:10时,增设面谈环节,进入面谈人员按照短信、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谈。面谈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适应的逻辑思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仪表举止。满分100分。

(四)面试

如增设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未超过1:10,则按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人数全员安排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短信、电话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照总成绩顺位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在三甲医院进行,地点和时间自定,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试用

本委对新聘人员实行上岗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待遇的80%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达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谈、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2.在填报时,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3.本次招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建立储备库,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出现缺岗(包括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聘用后离职等),本委可视情从储备库中按序递补。递补人员仍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合格后方可录用。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8981475158。

附件:达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报名表

达州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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