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提升医院依法治院管理水平,依法解决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薪酬福利、社保、工伤、培训等发生的人事争议,搭建招聘、入职、在职、离职、调岗调薪、工伤处理等全链条合法合规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关于加强长春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法务专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 医院人事法务专员1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

为提升医院依法治院管理水平,依法解决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薪酬福利、社保、工伤、培训等发生的人事争议,搭建招聘、入职、在职、离职、调岗调薪、工伤处理等全链条合法合规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关于加强长春市公立医院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法务专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

医院人事法务专员1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等待遇情况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16:00截止。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及资格一览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者请下载并填写《岗位报名表》(附件2),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件(包括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等扫描件上传至邮箱:ZZRSK99@163.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核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须确保招聘期间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等招聘录用程序的,后果自负。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097404

六、用工方式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录用人员须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026年3月9日

郑重声明:

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四临床医院从未委托任何“教育机构”,“中介代理”及其他服务机构和个人进行辅助招聘和考前辅导,招聘不收取任何的“报名费”、“安置费”等费用。

附件1:人事法务岗位及资格一览表

附件2:人事法务岗位报名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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