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委工作部 宣传业务岗 1人 办 公 室 文秘岗 1人 纪 委 纪检综合岗 1人 法务合规部 诉讼管理岗 1人 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集团内外部符合岗位报名资格条件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党委工作部 宣传业务岗 1人

办 公 室 文秘岗 1人

纪 委 纪检综合岗 1人

法务合规部 诉讼管理岗 1人

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范围

集团内外部符合岗位报名资格条件人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协调能力,注重团结协作,善于调动各方积极性;

(四)具备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敢于尝试、勇于变革;

(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与个人品行,廉洁从业,无不良记录,与原单位无经济或其他纠纷;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仍影响使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考核录用后,具体标准按照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集团招聘公众号、处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2026年3月18日17:00报名截止(按网络简历投递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应聘人员近亲属回避承诺书》,本人签字后连同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其他所需材料发至招聘邮箱ssgcczp@163.com,邮件标题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人员具体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择优筛选。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确定考核的人员名单,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相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核

1.参加考核人数不少于3人。

2.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成绩权重占比40%、面试成绩权重占比60%,二者相加为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一样的,按面试成绩排名。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健康状况、有无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报名材料中有无虚假材料、有无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材料等相关方面。如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愿意放弃等拟录用人员不能录用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

对于外部招聘的拟录用人员,依据集团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六)录用审批

领导小组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

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后,录用结果在全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八)聘用

1.集团内部应聘人员录用后,按集团相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集团外部应聘人员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宜

1.集团内部各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分管领导同意后,出具推荐函。

2.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及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增调减、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七、联系方式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十工程处人力资源部 李先生 联系电话:0557-3713461。

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中煤三建三十工程处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人员近亲属回避承诺书.docx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