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公开招聘30人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30名,其中博士辅导员岗10名,硕士辅导员岗20名。 (二)招聘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等信息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在站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出站。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入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硕士辅导员岗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是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共30名,其中博士辅导员岗10名,硕士辅导员岗20名。

(二)招聘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等信息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在站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出站。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在入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硕士辅导员岗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是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入职时间:应届毕业生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一个月内入职;在职人员须在拟聘任公示后三个月内入职。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未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罚、处分、处理,无其他不宜录用为高校辅导员的情形。

满足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条件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失信被执行人;

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纳入人员总量管理,为员额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入职后可享受20万元安家费。

博士研究生入职后可申请办理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落户、住房补贴等(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23:59。

2.方式:

登录海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hainanu.edu.cn),选择“202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仅限PC端访问,建议使用谷歌或360极速浏览器。

3.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代码),各岗位之间(不同岗位代码)不可调剂。

(2)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佐证附件,2026年4月10日23:59报名系统自动关闭,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提交或修改材料。上传的佐证附件须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上传佐证无效或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大学人才招聘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4)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我校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处理,请提前阅知(附件2)。

(5)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重要信息等情节严重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应聘、考核、拟聘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确定硕士辅导员岗(FDY3-FDY9)笔试人员名单和博士辅导员岗(FDY1、FDY2)面试人员名单。

(三)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四)资格复审和考试

1.资格复审

考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对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佐证进行现场审核。

2.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下考试方式。

(2)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应聘该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招聘岗位及相应笔试要求详见表1。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考核

(1)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免笔试的,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重点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语言表达、业务水平、相关专业技术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博士辅导员岗(FDY1、FDY2)的考试成绩=面试成绩×100%;

硕士辅导员岗(FDY3-FDY9)的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评委人数,计算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如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排名依据;如免笔试或笔试成绩相同,则增加新一轮面试,并按最后一轮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为排名依据。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递补说明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递补人员。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学校通知办理报到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日程安排

(二)公示和通知

招聘过程中,所有面向应聘人员的公示和通知均在海南大学的人才招聘网站(https://hro.hainanu.edu.cn/rcw/rcwsy1.htm)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咨询方式及时间

招聘内容咨询:学工部马老师,

0898-66256078,

hdxsc@hainanu.edu.cn。

学校政策咨询:人事处王老师,

0898-66271136,

rscgkzp@hainanu.edu.cn。

系统技术服务:徐老师,

0898-66293262,

330003@hainanu.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监督反馈:曹老师,

0898-66163506,

66163506@haina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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