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为洮水水库岸线安全巡查劝导员。 三、招聘条件:1.具有茶陵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

根据《湖南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湘人社规〔2025〕1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岗位为洮水水库岸线安全巡查劝导员。

三、招聘条件:1.具有茶陵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3.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可满足开展水库岸线巡查的身体素质。

四、使用和管理:聘用人员与桃坑乡人民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五、工作内容、地点及期限:工作内容为对洮水水库库区岸线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劝导,以及对库区生产生活用船筏进行包联管理等工作;工作地点为桃坑乡所属各村,每个村2名;聘用期限1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六、工资待遇:面议,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

七、报名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报名地点为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一楼办公室,联系电话25892002。

九、招聘程序:1.报名与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并同步审查材料;2.综合考察:对资格合格人员进行能力素质评估;3.公示:拟聘人员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4.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务协议并安排上岗。

茶陵县桃坑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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