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金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6年2月,是陇南市金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现因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工程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总工程师1名
任职条件:采矿工程或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以上非金属矿山(重晶石、硅石、石灰石等类似矿种尤佳)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精通矿山全流程技术,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出色的技术判断力、组织领导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故意违反法律法规被解聘的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人员聘用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163邮箱(邮箱号:lnsjlkybgs@163.com密码:Jlky123456)“邮箱中心”—“超大附件”下载《陇南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后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质证书等资料扫描件命名为“姓名+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Lnsjlky@163.com,等待资格初审,未按要求命名或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考核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执行力、团队意识、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应参加面试人数按照拟招聘人员1:3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3人时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可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名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入选,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按实际检查项目收费,由体检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聘用方式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招聘岗位因被确定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拒不报到、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等情形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采取市场化用工方式,与被录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二金。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聘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本人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