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融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适应本溪市融媒体事业发展需求,加强新闻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本溪市融媒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重听。

为适应本溪市融媒体事业发展需求,加强新闻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本溪市融媒体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重听。男性净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含)以上;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本溪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计划信息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或招聘岗位已明确不得报考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有两年及以上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播音员主持人从业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对于2026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6届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xi.gov.cn)、本溪网(www.ibenxi.com)上统一发布,具体见附件1。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了解。

(二)报名

本次招聘由应聘人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6年3月19日9:00至3月25日17:00期间,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BXCMCHR@vip.163.com。具体材料包括:《本溪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各层次职称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报名登记表还需提供word文档电子版),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等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可于3月20日至3月26日登录个人邮箱查询审查结果。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三)注意事项

1.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1.笔试内容包括广电新闻基础知识、播音主持业务知识、全媒体相关知识、时事政治、现代汉语常识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3.笔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本溪网公布。

(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本溪网查询,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该网站相关公告。

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和资格审查(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面试1:3比例,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本溪网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业务实操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面试评委与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本溪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定点机构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间有应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九、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xi.gov.cn)、本溪市融媒体中心(本溪网www.ibenxi.com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为确保队伍稳定,凡经此次公开招聘进入本溪市融媒体中心的人员须与本溪市融媒体中心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内不可流动,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经单位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本溪市融媒体中心:024—43212721

024—44899017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本溪市融媒体中心:024—44899012

18940409001

(三)受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附件:

1.本溪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计划信息表

2.本溪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

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本溪市融媒体中心

2026年3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本溪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计划信息表2026031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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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本溪市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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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5年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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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2年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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