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中医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其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5名(中医4名、西医11名);医学技术专业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其中医疗专业技术人员15名(中医4名、西医11名);医学技术专业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75周岁

7.医疗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生毕业时提供)

8.医学技术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康复岗位需提供)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1.康复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硕士研究生

专业: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神经内科方向)

2.肿瘤科专业技术人员2人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肿瘤学方向)

3.心脏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心血管方向)

4.骨伤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硕士

5.脑瘤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内科学、神经病学、临床医学硕士

6.内分泌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外科学(血管外科介入)、临床医学硕士

7.急诊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急诊医学(院前急救方向)、临床医学硕士

8.睡眠门诊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内科学(心理方向)、临床医学硕士

9.放射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血透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内科学(肾内科方向)、临床医学硕士

11.功能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12.麻醉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麻醉学

13.康复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康复治疗学、康复物理治疗、康复作业治疗;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证

14.放射科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医学影像技术

15.体检中心(返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医学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职称:主治医师以上

16.呼吸科(返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学历:本科及以上

专业:内科学(呼吸方向)、临床医学

职称:主任医师

招聘单位地址:本溪市市府北街9号

联系电话:024-42215505

四、报名事项

1.报名采取发送电子版简历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电子版简历(word/pdf格式)、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规培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邮箱2210835728@qq.com。符合条件者将按报名顺序进行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2.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五、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

1.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2.研究生学历应聘者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本科学历应聘者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

3.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4.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5.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面试前因自愿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弄虚作假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6.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总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

7.本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加笔试、面试。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八、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溪市中医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

1.研究生、本科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人员,签订院内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2.本科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缴纳五险;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考试、通知等事项的,责任自负。

2.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预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培训,不提供辅导材料,社会相关培训均与我院无关。

4.本公告在本溪市中医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时将在辽宁人才招聘信息网、本溪市人力资源官方平台同步发布。

5.咨询电话:024-42215505

6.监督电话:024-42215558

本溪市中医院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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