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引进公告

文章摘要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使命,为建设富有新疆特色的省区级一流党校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现面向社会全天候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创建于1950年,前身为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地方干部训练班。2000年9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24年3月,校(院)搬迁至延安路1230号,校区占地面积746.8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近2000人学习培训。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使命,为建设富有新疆特色的省区级一流党校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现面向社会全天候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创建于1950年,前身为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地方干部训练班。2000年9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24年3月,校(院)搬迁至延安路1230号,校区占地面积746.8亩,总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近2000人学习培训。

校(院)内设机构30个,其中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经济学、国家治理、政治学、法学、社会和生态文明、文化学、党史党建、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11个教研部,设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润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3个研究中心。校(院)现有教职工380余人,专职教师1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80余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天山英才、天池英才等各类人才数十人。主办《实事求是》《新疆党校报》《领导参阅》等刊物。

近年来,获中组部好课程6个,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8项。2021年,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五届“教学管理优秀奖”。有现场教学基地30个、现场教学点180个、精品教学路线70条,积极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校姓党,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初心使命,深化从严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努力打造富有新疆特色的省区级一流党校,不断培养造就适应新疆现代化建设需要、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各民族干部队伍,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建设美丽新疆贡献党校力量。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二)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珍惜集体荣誉。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参照“引进范围及要求”。

(六)不具有申报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人数及范围

高层级人才引进工作全年常态化开展,长期进行。计划引进15人,主要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理学等相关专业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3周岁。

四、引进待遇

引进高层次人才按事业编制聘用,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五、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报:填写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详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zrsc2658445@163.com)。

(二)资格审查:校(院)组织人事处会同拟用人部门、科研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专业方向和科研成果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引才需求的申报人员,安排在拟用人部门进行试工,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试工结束后由试工部门出具是否同意进入考核环节的书面意见。

申报人员需提供:

1.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校(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

2.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

3.申报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4.大学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和在线验证报告,博士在读期间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考核: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试讲和专家考核,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申报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和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报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只进行一次复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察:校(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思想表现、能力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人选: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申报人员由校(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院)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在校(院)官网主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校(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

(一)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校(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人才引进工作(监督电话为0991–2660428)。

(三)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校(院)官网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申报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申报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校(院)官网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事项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校(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校(院)组织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联 系 人:薄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2658445

官方网站:www.xjdx.cov.cn

报名邮箱:zzrsc2658445@163.com

咨询时段:工作日10:00–13:00;16:00–19:00

附件:

1.附件: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下载)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行政学院)2026年3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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