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9人公告

文章摘要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次),共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按时毕业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京籍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一批次),共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按时毕业并如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京籍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京籍毕业生;

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留学回国人员。

报考北京教育考试院考试评价研究岗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上述除户口外的其他要求及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二)社会人员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京内毕业学校的非京籍常住户口往届毕业生),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朴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符合拟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限制;

(六)符合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限制,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拟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限制,国外高等教育院校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应比照招聘专业主要必修科目(不含高数、英语等公共科目)和其研究方向确定;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所有岗位具体报名条件详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

本次参与招聘的全部单位均参加2026年度北京市第一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3月23日(周一)上午9:00—3月27日(周五)下午17:00期间,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beijing.gov.cn/,在网站顶部点击“个人办事”,选择“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稳慎报名,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要求必须相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报考资格。报名时需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附件2)及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报考人员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岗位信息表中备注的联系人进行沟通。

2.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于完成报名后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最晚为3月31日(周二)下午17:00。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6年4月14日(周二)上午9:00-4月18日(周六)上午9:30期间,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提示,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期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6年4月18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此次笔试无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如合格人员未达到相应的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各单位官方渠道公布: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bjeea.cn/),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官网http://www.biee.bjedu.cn/)、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官网http://bdec.bjedu.cn/)、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官网https://www.bjjycy.cn/)、北京市少年宫(官网http://bjssng.cn/)、北京市托幼服务指导中心(网址https://www.bjbys.net.cn/)、北京西藏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北京市盲人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教委指导各招聘单位组织完成。具体时间、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本人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非本人办理一律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并取消参加本次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系统打印),在《报名表》“诚信承诺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其他材料与本次报名时上传附件材料要求一致(见附件2),补充材料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报考人员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岗位能力测试)

各招聘单位将组织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行面试(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截至面试前一天,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因故放弃或因故取消面试资格的,可以从同一岗位笔试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成绩公示

北京教育考试院: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bjeea.cn/)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官网(http://www.biee.bjedu.cn/)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数字教育中心(北京电化教育馆)官网(http://bdec.bjedu.cn/)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官网(https://www.bjjycy.cn/)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北京市少年宫: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80%。其中,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岗位能力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少年宫网站(http://bjssng.cn/)“通知公告”中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北京市托幼服务指导中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50%+综合能力面试×5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岗位能力测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www.bjbys.net.cn/)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北京西藏中学: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西藏中学公众号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北京市盲人学校: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登录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或北京市盲人学校公众号查看本人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或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依总成绩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于官方渠道(含网站、网址、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此招聘公告所列岗位聘用人选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按照取消报名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如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工作安排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公告及岗位信息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八)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所有。

六、报考咨询电话

各招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

1.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资格初审及资格复审材料附件清单

3.诚信承诺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3月19日

相关附件
1.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0.02MB Excel表格 0次下载
2.考生资格初审及资格复审材料附件清单.docx
0.02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3.诚信承诺书.docx
0.01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