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行政执法辅助岗位; (二)招聘人数:2人,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 二、应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基层出差工作安排; (二)环境工程、化学化工、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三)中共党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无人机驾驶技能,有公文写作或群众沟通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一)招聘岗位:行政执法辅助岗位;

(二)招聘人数:2人,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三)工作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3号。

二、应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能吃苦耐劳,服从基层出差工作安排;

(二)环境工程、化学化工、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三)中共党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有无人机驾驶技能,有公文写作或群众沟通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在南宁市区内有固定住所。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单位邮箱nnhjjcb@163.com进行资料审查,邮件以“2026年3月招聘+报名人员姓名”命名。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面试时需提供原件核验,如有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公示

根据面试表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南人社发〔2020〕42号)执行:工资标准为3077元/月起(含个人缴纳社保、公积金等);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出差误餐补贴另计。

附件: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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