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8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淮安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至2008年3月28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3.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招聘条件中的“退役军人”,指从我市入伍或我市生源或公告发布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服役期满依法退出现役的人员。
应聘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6.应聘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7.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政治面貌、相关资格证书等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28日)前取得。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3年9月28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县区事业单位岗位由县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846_751778/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09:00-3月2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24日09:00-3月29日12:00;
照片上传及审核时间:2026年3月24日09:00-3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2026年3月24日09:00-3月29日16:00。
3月28日16:00后系统不接受报名,已报考人员不能修改信息,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负责审核的部门(单位)在24小时内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完成缴费即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6)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与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联系电话:0517-83645602)。
(二)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表》中的笔试类别确定,管理类与其他类的笔试试卷相同,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经济类(统计、其他经济)笔试试卷除测试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外,还将测试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6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517-83668563。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huaian.gov.cn/col/4928_172345/index.html)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招聘部门(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体检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可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下列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证明。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公示结束后,在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县乡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咨询
| 招聘部门(县区) | 咨询电话(0517) | 招聘部门(县区) | 咨询电话(0517) |
| 市委办公室 | 83605599 | 市委党校 | 86289039 |
| 市妇女联合会 | 89080973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83924351 |
| 市科学技术局 | 83679090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83750611 |
| 市民政局 | 83601966 | 市财政局 | 83168212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83666411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9000620 |
| 市生态环境局 | 83658778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83666502 |
| 市城市管理局 | 83346605 | 市交通运输局 | 83669191 |
| 市水利局 | 83712519 | 市农业农村局 | 80821628 |
| 市审计局 | 83678111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83665515 |
| 市数据局 | 83888871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89706805 |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83605577 | 淮安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 83320383 |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83566181 |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89221668 |
| 清江浦区 | 8351677183516773 | 淮阴区 | 80853191 |
| 洪泽区 | 8721190180928082 | 涟水县 | 82380936(党群单位)82380795(政府单位) |
| 盱眙县 | 88288405(党群单位)89735668(政府单位) | 金湖县 | 86896952 |
各事业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市人社局)、0517-83605022(市委组织部)。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7-12380-11。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淮安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6年淮安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