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闻喜县招聘52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群,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闻喜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辅助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县就业困难人群,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闻喜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辅助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3.经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均可申请有效指标内的公益性岗位。

三、岗位信息:

序号单位名称岗位名称招聘人数
1闻喜县水务局辅助性岗位1
2闻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辅助性岗位1
3闻喜县司法局辅助性岗位1
4闻喜县苗圃幼儿园辅助性岗位1
5闻喜县农业农村局辅助性岗位2
6闻喜县审计局辅助性岗位1
7闻喜县社区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2
8闻喜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辅助性岗位1
9闻喜县实验中学校辅助性岗位2
10闻喜县桐城镇人民政府辅助性岗位1
11闻喜县民政局辅助性岗位2
12闻喜县社会保险中心辅助性岗位1
13闻喜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辅助性岗位1
14闻喜县东镇人民政府辅助性岗位1
15闻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辅助性岗位1
16闻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辅助性岗位5
17闻喜县统计局辅助性岗位3(专项公益岗)
18闻喜县职业能力建设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1
19闻喜县信访局辅助性岗位1
20闻喜县明德小学校辅助性岗位2
21闻喜县医疗保障局辅助性岗位2
22中共闻喜县委宣传部辅助性岗位2
23闻喜县城西小学辅助性岗位2
24闻喜县县委编办辅助性岗位1
25闻喜中学校辅助性岗位2
26闻喜县就业服务中心辅助性岗位2
27闻喜县文化和旅游局辅助性岗位2
28共青团闻喜县委辅助性岗位1
29闻喜县科学技术协会辅助性岗位1
30闻喜县东镇中学辅助性岗位2
31闻喜县交通运输局辅助性岗位1
32闻喜县委组织部辅助性岗位2
33闻喜县公安局辅助性岗位1
合计52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一寸红底照片2张

4.本人《就业创业证》

五、公益岗申报程序:

第一步:办理《就业创业证》。

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先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

第二步:本人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

第三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经社区(行政村)调查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复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发放《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第四步:申请公益性岗位。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携带上述第四项申报材料,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闻喜县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七、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山西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温馨提示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咨询电话:闻喜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政府综合楼三楼333办公室)电话:0359-7021820

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凡具有本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2.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3.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5.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6.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7.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9.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认定后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政务大厅15号窗口)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双向对接时间:2026年4月2日

双向对接地点:闻喜县政务大厅四楼428会议室

咨询电话:0359-7022768

闻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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