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丰镇市应急管理技术保障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管理科技人才资源,充实应急管理专业技术力量,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决策咨询和指导服务作用,切实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专业对口、按需设组、规模适度”的原则,立足丰镇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广泛吸纳各类专业人才,按照信息发布、申报、审核、审定、公示、聘任的程序有序开展,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规范高效。
二、招聘范围及专业类别
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均可自愿申报。结合丰镇市应急管理工作重点,专家库按专业分类组建,具体专业类别如下(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
1.涵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含冶金、建材、机械等),重点吸纳熟悉上述行业安全监管、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的专业人才。
2.特别优先吸纳熟悉丰镇市重点行业领域(如冶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具备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现场处置能力的专业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秉公办事,自愿承担并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2.熟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在对应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一定的行业影响力,能够独立开展专业技术指导、决策咨询等工作。
3.具备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本行业领域相应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不少于5年;专业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或工作年限要求。
4.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近三年内无相关不良从业记录。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6.能够保证充足的时间参与专家工作,服从丰镇市应急管理局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积极参加各类专家咨询、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评审论证等活动,深入现场开展工作。
7.在职公务员、事业编不得申报,不得参与任何收取报酬的应急管理相关检查、评审、评估等活动。
(二)优先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招聘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
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一级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满10年以上的。
2.参与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或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
3.熟悉丰镇市本地行业特点和应急管理实际情况,愿意长期为丰镇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服务的。
四、专家主要职责
1.参与丰镇市应急管理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等的研究、论证和制定修订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2.参与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的专题调研、趋势研判、课题研究、评审论证、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3.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分析、损失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4.参与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督查、项目安全审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协助识别、分析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技术方案。
5.承担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专家技术引领作用,提升全市应急管理能力水平。
五、专家权利
1.受邀参加丰镇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各类技术服务、专业会议和专题活动,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2.在开展专家工作时,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深入现场勘查,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3.有权申请退出专家库,退出时需提前书面告知丰镇市应急管理局。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1.《丰镇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1张粘贴于申报表指定位置,1张用于制作聘任证书)及电子版。
3.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线下报送。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科室,截止到4月30日,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拓
联系电话:18647450660
申报邮箱:176523785@qq.ocm
报送地址:丰镇市北山回迁市场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冶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七、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通过丰镇市人民政府官网、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及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程序及要求。
2.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审核:丰镇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专业能力及业绩证明;初审通过后,综合评估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提出拟聘用专家名单。
4.审定公示:拟聘用专家名单报请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审定后,在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有异议的人员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聘任入库: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丰镇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由丰镇市应急管理局颁发聘任证书,明确聘期,并在官网予以公告。
八、专家管理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丰镇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专家的日常管理、调度使用和考核评估,每年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专家资格,移出专家库。
2.专家聘期内,如出现工作变动、身体状况不适、违反职业操守或不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应及时书面告知丰镇市应急管理局,由丰镇市应急管理局办理解聘手续。
3.专家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被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专家身份从事与专家职责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受被服务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等不正当利益。
4.专家参与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时,与被服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未主动回避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工作参与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丰镇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