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内人社办发〔2024〕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89个,具体岗位详见《2026年鄂前旗公益性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中的规定,并经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主要安置距离法定退休不足5年及政策未享受完的人员;
3.经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培训合格的人员;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分配;
5.具有良好品行和社会责任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形象良好、五官端正,无视听障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5.有遗传性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6.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在单位缴纳职工社保的;注册工商信息的(包括法人、股东、监事、理事、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系人等);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注册民办非企业信息的;注册营运车辆信息的;
7.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期满的;
8.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死亡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审核、面试、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发布公告
在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镇常驻地社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报名时填写《鄂前旗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31日。
3.报名地点:常驻地社区。
(三)资格审核阶段
1.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报名情况进行面试考核,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审:各镇在用人单位初审的基础上通过查阅资料、大数据比对、走访查证等方式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终审:旗就业服务中心对通过复审的人员进行最终审查,确定拟聘用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公示阶段
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将在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0477-7625531,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鄂托克前旗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并报送鄂前旗就业服务备案。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必须完全同意公告中的所有条款,方可参加2026年鄂前旗公益性岗位招录。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相关信息在鄂托克前旗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对未阅、错阅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鄂前旗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7-7625531)。
2026年鄂前旗公益性岗位需求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