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司面向社会招聘行政辅助岗工作人员3名,招聘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往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基本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8周岁以下(1987.3.24-2008.3.23)。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统筹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3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描文末二维码报名。
(三)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与聘用
(一)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在1:3-1:5之间的,符合条件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不足1:3的,该岗位暂不开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聘用人员,面试前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核: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在南宁市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工作。
五、聘用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办理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资格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笔试、面试事宜。
(二)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进入面试及未被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我司将统一销毁,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聘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但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南宁市青秀区教育局编外聘用人员储备库,两个月内如出现岗位空缺,可从储备库择优补录。
联系人:秦天,昇智公司联系电话:0771-5883228。
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