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实残疾人工作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平罗县残疾人联合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残疾人专职委员4名,其中:头闸镇残联1名、姚伏镇残联1名、宝丰镇残联1名、红崖子乡残联1名。
2.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残疾人服务工作,密切联系残疾人,掌握基本情况,反映需求诉求,落实各项扶残助残政策,配合开展各类活动并组织残疾人参加,完成上级残联及乡镇交办的其他残疾人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民,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违纪和其他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无精神病、癫痫病史,无不良嗜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具有残疾人服务工作相关经验的可放宽至40周岁;
4.限平罗县户籍,以截至2026年3月2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报考岗位工作地同户籍所在地一致的优先;
5.具有残疾人证的轻度肢体残疾人(肢体四级),具备劳动能力;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7.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熟悉电脑office软件;
8.无其他不宜聘用为劳务派遣用工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至3月27日18:00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认真填写《平罗县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与电子版1寸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保存为一个文件,请用“报考岗位+姓名”方式命名。将文件压缩包发送至平罗县残联工作邮箱:plxcl6093636@163.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县残联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邮件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于3月31日前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初审结果。2.现场审查(1)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2)地址: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北侧残联会议室(3)所需资料: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登记表》1份,1寸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职业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以上证件需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三)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同分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另行安排加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平罗县残联组织,考察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录用的依据。
(六)聘用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残联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各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联系电话:6093636 李鑫媛、6093637 雍双燕
邮箱:plxcl6093636@163.com
地址: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13楼北侧
附件.平罗县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