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是霍林郭勒市国资委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7 亿元,主营电力投资、发电、输电、供(配)电、电力设施运维及新能源项目开发等业务,旗下拥有多家全资子公司,承担当地电网建设、增量配电运营、绿电消纳与储能等核心任务,是支撑霍林郭勒绿色低碳铝产业链发展的重要能源投资运营平台。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为满足公司岗位空缺,充实公司人才队伍,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7人。其中继电保护职员1人、自动化职员1人、电力调度员3人、变电站值班员1人、电力安全职员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就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告在“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和“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6年3月23日-3月27日)。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nmrsrc.ikaowu.com/exam/2731)进行报名。
1.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4月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4月3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475-2742771(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并严格按照网上报名流程要求上传相关报名资料。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身份证、学历证明、各种证书证件等。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的,提示理由,核对后提交再次进入初审环节。
(3)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系统信息不能确认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需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并于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考试公告(资格复审等环节需要提供《报名登记表》,请务必提前打印)。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岗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2)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确定考试形式。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比例低于5:1的(含),资格审核合格后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无需参加笔试;超过5:1的(不含),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测评。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情况在“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和“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指派专门人员在报名阶段进行资格初审。
(四)笔试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电力行业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结束后,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在“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和“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的,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成绩相同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报名成功,无需笔试但需要参加面试的人员,一并参加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公告。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岗位实操能力及应急处置素养。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 70 分(含 70 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和“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试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不参加笔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和“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同一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分数相同者,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两人以上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组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霍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和“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向霍林郭勒市国资委审核备案。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
五、取消资格情形
(一)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在校就读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应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者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依据本公告开展的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依据本方案开展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
七、附则
本公告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解释,本公告未涉及的事项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组会议研究进行调整和补充。
附件: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招聘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