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中心发展建设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 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根据中心发展建设规划,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1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 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 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 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3月考核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6年3月份,即到2026年3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按照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核验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官方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组织人事部受理,报名网址为:

http://59.50.110.99:8093/WB/RecuritmentDemand/Index

2.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8:00—3月30日17:30

3.报名步骤及要求:

(1)注册个人账号,并完善“登记资料”;

(2)在“相关附件”栏目内上传以下材料(①、②、③、④项为必填项,未提交完整视为报名材料缺失):

① 应聘登记表(PDF格式,大小不超过5MB):下载《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完整,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②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MB);

③ 个人资格证件(PDF格式,需汇总为到一个文件内上传,大小不超过10MB):含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历次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具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证明、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执业证等;

④应聘承诺书(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B):下载《应聘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完整,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其他证明和材料(PDF格式,需汇总为到一个文件内上传,大小不超过10MB),包括但不限于:英语四六级证书、科研成果、获得专利或奖项等。

(4)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应聘岗位用人科室进行复审。本公告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请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于开考前在官网公布或进行短信通知。

若招聘岗位无人报考,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招聘安排

1.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直接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由中心组织人事部采用现场、远程等形式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安排将在官网公布或进行短信通知。

2.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及工作实际,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

根据岗位要求,中心将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期满做出鉴定意见。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体检任一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应聘者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结合岗位人员需求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

五、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 0898-36689161、0898-36790620

纪检监督电话:0898-36616373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本次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3月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2.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应聘登记表

3.应聘承诺书

附件1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3月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 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3 应聘承诺书.docx

相关附件
1.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2026年3月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0.01MB Excel表格 12次下载
2.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应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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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聘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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