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兴业县消防救援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党爱国,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参与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 (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形象等。 二、岗位及要求 消防文员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办公室工作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法学、新闻、计算机或文秘相关...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党爱国,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参与邪教、传销等非法组织;

(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形象等。

二、岗位及要求

消防文员1名: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公文写作和电脑操作,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有办公室工作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法学、新闻、计算机或文秘相关专业优先,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男性160厘米以上。有笔试、面试、体检,试用期等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三、报名时间

3月25日至4月15日

四、报名地点

兴业县城西区兴民路2号(兴业县消防救援局办公楼1楼兴业县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工资约3000元,试用期工资按照正常工资80%发放。有五险,工作满一年缴纳公积金,并按规提薪;提供一日三餐和制式服装,不安排住宿,实行行政班管理。

六、其他要求

报名者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或公安一网通app线上办理)和村(居委会)的政审意见表,加盖公章。

七、咨询电话

0775-3763352

(工作日:8:30-12:30;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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