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人丨临汾尧都区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缓解我区就业压力,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县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6〕26号)文件要求,坚持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经报请区政府同意,现将尧都区开发243个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尧都区辖区内户籍,并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缓解我区就业压力,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和《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6年县级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招用计划的通知》(临人社函〔2026〕26号)文件要求,坚持公益性岗位“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经报请区政府同意,现将尧都区开发243个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及条件

具有尧都区辖区内户籍,并按照《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1人申请认定。

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或残疾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合同未到期人员)、享受过3年公益性岗位政策(除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或已就业(经与山西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社保数据、工商登记比对,当前处于就业状态的)的人员,不能报名。

坚持到期退出制度,除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按规定程序可累计享受2次公益性岗位外,其他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报名办法

本公告经2026年度尧都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通过尧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aodu.gov.cn)发布。本次招用采取统一集中报名的办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尧都区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3份(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页+户主页);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4.按要求上传一张本人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格式)。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需提供:《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1份,申请人员类别为“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①《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1份,申请人员类别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②普通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一个月内的最新表)。

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现场查看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材料准备时间:2026年3月27日至5月11日。(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较长,流程中有公示期,请及时主动到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5-8号窗口申请办理,咨询电话:0357-2221059)

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至11日

报名地点:华康路899号尧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层,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1-4号窗口,咨询电话:0357-2221058

四、招用程序和办法

1.报名结束后,由尧都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山西省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查询,确认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是否与招用条件相符。

2.资格复审后,对符合招用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招用、双向选择”的原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用考试工作,报名人数比例超过3: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择优招用,报名人数比例低于3:1由招用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以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招用考试,保证用人单位选择到合适的人才,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到满意的岗位。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公文写作常识等内容(笔试时间90分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8分钟)。

3.体检由2026年度尧都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用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缺额择优递补。

4.招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规字〔2025〕3号)文件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五、待遇标准

对区级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最低工资标准,依据相关规定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拨付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标准不超过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用全过程相关公开事项,统一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及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须确保预留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联系中断、信息接收延误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6年度尧都区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尧都区公益性岗位招用报名表》

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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