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法人单位部分管理岗位市场化选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激发企业管理人员活力,提升生产经营效能,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工作由天业集团党委统一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形成吸纳精英、汇聚贤才的市场化用人氛围。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四)坚持依法依规、因企制宜原则,一企一策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1.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一厂技术副厂长1名; 2.

为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激发企业管理人员活力,提升生产经营效能,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市场化选聘管理人员工作由天业集团党委统一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形成吸纳精英、汇聚贤才的市场化用人氛围。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四)坚持依法依规、因企制宜原则,一企一策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1.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一厂技术副厂长1名;

2.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二厂技术副厂长1名;

3.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厂技术副厂长1名;

4.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一厂设备副厂长1名。

三、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企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熟悉选聘岗位与之相关的国家有关政策与法律法规,了解现代企业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

3.具有良好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3年及以上化工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6.具备选聘所需的岗位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一厂、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二厂、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厂技术副厂长:

1.1本科及以上学历,化学工程、应用化学、精细化学等理工类相关专业;

1.2具有良好的战略眼光、组织协调、团队管理和创新能力;

1.3具备化工新产品的研发能力;

1.4具备化工产品后加工的评价及产品投向市场的跟踪与验证能力。

2.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化工一厂设备副厂长:

2.1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电气、自动化等理工类相关专业;

2.2具备丰富的设备管理或相关领域管理经验,熟悉设备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

2.3 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战略眼光,能够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迅速做出决策;

2.4擅长沟通协调,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2.5具备创新意识,能够不断探索新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技术应用,推动设备管理创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作为报名人选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日20:00时。

(二)选聘人员报名。每人可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下载《选聘报名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其它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以及本人签名的《选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9996779@qq.com,邮件主题“选聘单位+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根据选聘要求,由选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选聘结束后统一处理。

(四)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1.笔试:主要对选聘者的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测评。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需按时参加闭卷笔试,未参加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会以电话或者邮箱的方式通知到本人(其中,笔试成绩低于80分,不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面试为现场答辩,选聘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参加面试。面试现场答辩由面试评委现场提问,选聘人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回答(面试平均成绩低于80分,不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综合测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总成绩按同一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考察。综合测评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员。

(五)组织考察

对通过笔试、面试的拟聘人员开展组织考察,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调阅资料、谈话等多种形式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廉洁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通过政治审查及考察者,根据选聘对象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具体职位拟任人选。拟聘人员如有放弃入职的视情况依次递补,若无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本次选聘。选聘组对个人资料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宜担任选聘职务情形条件的个人,按有关程序聘任。

五、咨询、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王先生18799766676

监督电话:09932623117

六、附件

选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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