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下称本中心)由海南国际仲裁院于2020年6月1日设立。本中心自设立以来,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要求,积极吸收借鉴境内外先进商事调解经验,结合国内商事调解发展现状,构建起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调解规则体系。本中心面向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灵活、低成本的商事争议调解服务,与海南国际仲裁院形成“仲裁+调解”双轮驱动、协同高效的双轨争议解决模式,在跨境投资、国际贸易、金融服务、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等各领域高效化解各类商事纠纷,为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障境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中心现面向境内外公开选聘新一届调解员,聘期为自本次聘任之日起五年。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必要的法律和专业知识;
3.诚实信用,品行端正,高效勤勉;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及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
5.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调解工作所必需的精力;
6.时间充沛,能够保证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时间;
7.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公职、未被吊销执业资格或证书、未被禁止执业、未受到行政或行业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
8. 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宜担任商事调解员的情形。
(二)申请人员还需具备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从事经济贸易、法律领域教学或研究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
2.从事经济贸易、投资、金融、证券、建设工程、知识产权、海商海事等实务工作,精通所在领域的行业规范和专业知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
4.曾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任职民商事审判员的时间不少于八年;
5.担任执业律师时间满八年,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职业声誉;
6.曾从事立法、执法或其他法律实务工作时间不少于八年,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员优先:
1.参加过调解行业相关培训和专业资格认证;
2.获得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3.熟练掌握一门及以上外语;
4.在其他调解机构担任调解员或过去十二个月中在其他调解机构办理过三件以上调解案件。
二、选聘程序
(一)申请:新申请担任本中心调解员的人士和申请续聘的本中心目前在册调解员,均需登录海南国际仲裁院官网调解员申请平台线上提交申请(推荐使用电脑登录,提交效果更佳:https://declare.hiac.org.cn:8064/details.html)。
中国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和外国籍申请人除可以登录以上调解员申请平台线上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箱(hiac@hiac.org.cn)提交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HIAC 调解员申请”,调解员申请表(英文版)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审核:本中心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及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人员进行考核选聘。
(三)聘任:拟聘人选经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告并予以颁发聘书。
三、注意事项
(一)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7日止,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二)如申请人未被聘任,本中心不专门予以回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除特别注明外,不予退回。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11楼
联系人:李先生 +86-898-68583503
陈女士 +86-898-66262359、66251239
电子邮箱:hiac@hiac.org.cn
海南国际仲裁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