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盘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质量,保障机关工作有效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文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文印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26周岁。 (二)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几类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4.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为进一步提高盘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质量,保障机关工作有效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文印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文印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26周岁。

(二)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符合以下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几类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4.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特别说明:以上5项满足一项即符合条件。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有机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从安排。

(五)身体健康,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它不宜应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公告发布。

2.报名。本人自愿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盘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面试。由盘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统一通知并面试。

5.聘用。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不低于盘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剑河幸庠刚呓鋈思蚶⑸矸葜ぁ⒈弦抵ぁⅰ毒鸵凳б档羌侵ぁ�(需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电子版扫描件投递到邮箱1321388776@qq.com。

(二)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起至4月9日止。

(三)咨询电话:0858-3632881。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对自己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性负责。若填报资料信息虚假,一经查实,立即解聘。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被安置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后,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不得进行工商信息登记、企业注册等。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盘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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