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规定,结合临高县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6个,招聘名额1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临高县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规定,结合临高县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6个,招聘名额1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临高县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临高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我县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报考年龄须年满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9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报考年龄详见《临高县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临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方式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60%;面试占综合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该职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临高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招聘工作专班)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面试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从高分至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分数线高者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分数均一致时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

体检、考察合格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招聘具体程序和时间

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9日,共7天。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提交报考申请的方式。

2.报名网址:http://lgrs.rsfwpt.com/

3.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至2026年4月16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临高县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学历、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二维码标识,并在有效期内)。2026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准予顺利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我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6)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4);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以《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至2026年4月17日17:00。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6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6年4月17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提交补充材料后,截止至4月17日17:00时最终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参加考试,最终审核通过的可正常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结果发布: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专班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及排名需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或临高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经笔试后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提供材料不全、相关主要材料信息不符,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或自行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的,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专班按相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招聘工作专班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5年,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受聘人员须在我县最低服务期限五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不得调出我县。因服务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的,须按规定缴纳违约费,违约费标准为本次招聘出资引进及培训费的总额除以实际引进的总人数。

八、工作专班

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临高县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组成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本次招聘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为确保招聘考试安全,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可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考试服务,招聘工作经费由县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回避制度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其他

(一)2026年应届毕业生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可以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

4.“2026年应届毕业生”岗位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二)相关事项提醒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698200

咨询电话:0898-28260658

监督电话:0898-28284451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附件:1.临高县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临高县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5.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临高县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1.临高县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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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高县2026年纪检监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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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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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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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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