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香河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政规〔2018〕21号)、《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0〕2号)工作要求,结合工作需求,现征集公益性岗位23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1.招聘人数: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23名; 2.工作地点:香河县(详见附表); 3.工作岗位及待遇:详见附表; 4.工作内容:科室辅助性工作及其他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本县户籍,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高校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3.

根据《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冀财政规〔2018〕21号)、《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20〕2号)工作要求,结合工作需求,现征集公益性岗位23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1.招聘人数:拟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23名;

2.工作地点:香河县(详见附表);

3.工作岗位及待遇:详见附表;

4.工作内容:科室辅助性工作及其他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本县户籍,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等人员。高校毕业生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3.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4.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5.此前本县各单位已录用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此次招用范围。

三、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毕业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就业创业证(河北人社APP申领并登记失业)、2张1寸彩色照片去户籍所在乡镇(社区事务中心、事务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完成后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及认定所需材料原件、2张一寸照片到人力资源市场(新开街20号)三层综合股进行资料审核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已经认定过就业困难人员的: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2张一寸照片到人力资源市场(新开街20号)三层综合股进行资料审核并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四、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日-2026年4月20日(节假日除外,招满即止)

五、遴选方式

报名结束后,就业服务中心综合股根据报名人员申请的岗位情况,将《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推送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通过笔试、面试、实操等方式进行遴选,遴选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将遴选确定拟录用结果报送至就业服务中心综合股。

六、公示及聘用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录用名单》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招录人员签订《香河县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咨询电话:0316-8321390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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