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一、公司简介 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集团”)成立于 2023年2月,沈阳市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现注册资本金为48.8 亿元人民币。沈汽集团持有华晨集团100%股权,集团内现有在 册员工5000余人。沈汽集团以振兴沈阳汽车产业、助力辽宁装 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以“出人才,出好车”、十年内回 归国内汽车第一梯队,为沈阳市培养一批汽车产业优秀人才为公 司发展愿景。 为满足沈汽集团战略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建立与沈汽 集团新运行体系相适应的创新力高、执行力强、年轻化、专业化 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通过市场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 才。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公司简介

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汽集团”)成立于 2023年2月,沈阳市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现注册资本金为48.8 亿元人民币。沈汽集团持有华晨集团100%股权,集团内现有在 册员工5000余人。沈汽集团以振兴沈阳汽车产业、助力辽宁装 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以“出人才,出好车”、十年内回 归国内汽车第一梯队,为沈阳市培养一批汽车产业优秀人才为公 司发展愿景。

为满足沈汽集团战略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建立与沈汽 集团新运行体系相适应的创新力高、执行力强、年轻化、专业化 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通过市场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 才。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企业包括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的金杯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华晨专用车有限公司,岗位、任职资格等信息 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 一)招聘范围

具有境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的 应届毕业生,包括2026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的毕业生以及

2024、2025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 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 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三)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四)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 论 的 ;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企业纪检监察 全程参与,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 一 )报名

1.本次招聘公告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阳光国企、 Boss 直聘平台、本企业官网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

2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24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s://www.zhipin.com/kj/shenyangqiche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个人简历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 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 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 资格审查的人员择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

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 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 料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 一经查实,将取 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 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及面试

1.根据首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5比例优 中选优确定笔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 名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少于3人, 则再次发起本岗位招聘公告。

2.面试分两轮开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原则上 按照1:5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初面人选,根据初面成绩由高至低 顺序,原则上按照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面人选。

3.公司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以短信或邮件方式通知符合 条件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流程。请保持报名使用的手机和邮 箱通讯正常。

4.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初面、复面成绩分别占 30%、30%、40%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

定拟聘初步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综合成 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 费用由拟聘人选承担。

2.考察(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 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 金 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 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企业官网、沈阳市国资委 官网、阳光国企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 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 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六)录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正 式毕业后签订《劳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 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 过程中, 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 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汽车集团有 限公司。

4.招聘咨询电话:19528862732

5.监督举报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公司监督举报电话:1399824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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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届生招聘岗位信息表

沈阳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0 2 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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