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推进县政府民生实事落实,结合我县公益性岗位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206人。其中,岗位一(乡镇和县直部门业务辅助岗)130人,岗位二(乡镇后勤服务保安岗)3人,岗位三(乡镇后勤服务保洁岗)3人,岗位四(县直部门后勤服务保安岗)35人,岗位五(县直部门后勤服务保洁岗)35人。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经乡镇(社区)、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的政策范围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除基本的政治、身体、心理条件外,招聘对象须具有肇源县户籍;报考岗位一人员年龄要求18至45周岁(1980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8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二人员年龄要求36至57周岁(1968年4月8日至1990年4月8日期间出生),男性,应聘乡镇常住居民;报考岗位三人员年龄要求36至47周岁(1978年4月8日至1990年4月8日期间出生),女性,应聘乡镇常住居民;报考岗位四人员年龄要求18至57周岁(1968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8日期间出生),男性;报考岗位五人员年龄要求18至47周岁(1978年4月8日至2008年4月8日期间出生),女性。户籍、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2.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待遇人员。
3.已参加职工保险的、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以及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4.征信不合格人员。
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4月8日)。
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4日9:00—5月15日17:00)。
2.报名地点:肇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北市场西门对面粮贸大厦南门四楼就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459-8333201)。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岗位条件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后由报名处工作人员金保系统核查。
(4)《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大庆市就业困难人员询访记录表》复印件1份。
(5)通过微信“电子营业执照”“公积金查询”小程序查询到的个人“投资任职信息”“公积金账户详情”信息截图打印版(本人签字)。
(6)个人信用报告(征信银行打印)。
(7)《肇源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8)本人近期二寸同版免冠蓝底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请报考公益性岗位。
(四)领取准考证。2026年5月22日9:00至15:00期间,报考人员带身份证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四楼就业服务股,联系电话0459-8333201)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岗位一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岗位确定。每个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在形成竞争的情况下即为成岗。岗位一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实际参加考试人数95%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有弃权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招满为止。岗位一包括30个乡镇和100个县直部门岗位,拟聘用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服务单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按姓名笔画由少到多的顺序抽签)。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岗位五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每个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时,采取划定成绩合格线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具体服务单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按姓名笔画由少到多的顺序抽签)。
(七)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肇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选岗。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选岗,选岗时间:2026年6月1日上午8:30分;选岗地点:肇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逾期未来选岗者视为弃岗)。
(九)聘用上岗。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备案。聘用合同逐年签订,最多不超过3年(即累计在岗时间不超过3年)。
五、岗位待遇
给予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
1.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月工资标准按1910元执行,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今后最低工资标准如有调整,依据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公益性岗位人员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单位缴费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
3.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1:2026年肇源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表
附件2:肇源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3:电子营业执照和公积金核查流程
肇源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