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名,具体岗位为:伊犁州人民检察院2名,伊宁市人民检察院1名,奎屯市人民检察院1名,伊宁县人民检察院2名,霍城县人民检察院1名,新源县人民检察院1名。
详见《2026年伊犁州直检察院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检察事务性及综合工作的辅助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
(五)履行招聘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或州直检察院系统的州聘书记员;
(七)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八)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十一)各岗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四、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及步骤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公众多媒体进行发布,报名需从“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州检察院书记员”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在报名页面底部菜单“我的”—“我的报名”中查看已经报名的详细信息和资格初审情况,审核未通过人员根据提示修改后重新提交)。
2.报名要求: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在报名前务必慎重考虑,确保自己有能力和意愿参加本次报名。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资料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因考生理解错误、操作失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导致报名失败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名缴费: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并收取报名费95元/人,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报名成功后,无论任何原因,报名费不予退款,请在报名前务必慎重考虑。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9日10:00至2026年4月15日19:00
缴费时间:2026年4月16日10:00至4月16日22: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4月17日
准考证打印: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以“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的“州检察院书记员”公告及短信通知时间为准,进行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须认真核对准考证信息,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合理规划时间及出行方式,做好考试准备。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4月19日上午
2.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在伊宁市,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内容为《综合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门联考,满分150分,采用闭卷形式,卷面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答)题。凡未按照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
4.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服务号)自行查看笔试成绩和入闱情况。若对成绩有异议,本人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日内致电:0999-8988860(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形式为现场审查,由各招聘单位统一实施,确定后由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新疆花城人资公司”服务号发布公告、“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短信通知时间为准。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进行资格审查。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未能按照1:3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的岗位,待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从其他岗位未入闱资格审查且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入闱考生的基本信息、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审查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地点在各招聘单位,详见附件,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新疆花城人资公司”服务号消息及短信通知)。
2.审查要求:资格审查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资格审查表原件;
(3)报名表2份(详见附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5)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复印件各2份;
(6)一寸免冠照片2张;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他报名上传资料原件、复印件2份。
资格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新疆花城人资公司”服务号消息及短信通知)。
3.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查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5.考生的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由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各招录单位组织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用人单位另行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5.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由用人单位另行组织体检。
(七)政审和考察
1.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组织实施政审考察。由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新疆花城人资公司”服务号发布公告,时间以“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短信通知时间为准。在政审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政审考察;
2.各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3.被考察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材料者,一律发现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1.对政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花城人力资源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人选。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内因考生存在问题并查实、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生(该职位考生人数不够的,从符合该职位条件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另行组织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新疆花城人资公司”微信服务号、“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公众多媒体进行发布。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干部与考生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此单位岗位。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考生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工作由伊犁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政法委关纪检监察组和有关县(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务督察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伊犁州纪委监委驻州党委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
0999-8053986;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999-8333099;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0999-8333211。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伊犁州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委托新疆花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代为招聘。
(三)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自伊犁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有关职位方面的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杨娇娇
联系电话:0999-8333099
伊犁州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