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侨中学简介
学校1938年创建于昆明,是我国最早的国立华侨中学,先后在保山、贵阳、重庆办学,1946年迁址海口。现为海口市教育局直属的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省重点中学,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秉承“崇德 尚学 远志 笃行”校训,强化“五育并举、思政为先;全面发展、健康第一”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完善“挖掘创造潜能,引领卓越发展”的课程体系,开拓创新、砥砺奋进。曾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体育工作先进单位”“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中国最佳国际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第三届全国文明校园”,入选“教育部‘国优计划’教育实践学校”“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育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创新人才共育基地”“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才培养战略合作伙伴中学”“南京大学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零年级计划’合作中学”等。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宁缺毋滥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四)坚持按发布的岗位条件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名,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具体参见《海南华侨中学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具备中小学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博士学历者放宽至50周岁(1975年4月14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具备累计3学年及以上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经历(不含在培训机构任职教师),并提供相关合同和社保清单(具体到月份),二者缺一不可。如相关合同和社保清单无法体现报考人员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经历,则还需提供学校任职证明加盖公章。
2.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高级教师无学位要求)。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南华侨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向全国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26年4月14日。考生报名后,可在海南华侨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后续的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南华侨中学网站(http://www.hnqz.net),进入“海南华侨中学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栏目,查看报名公告,提交有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报名。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华侨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华侨中学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署《考生承诺书》(附件4),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8:00至4月23日18:00。
3.报名材料
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请使用电脑填写并上传材料:
(1)《海南华侨中学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嵌入照片,《考生承诺书》(附件4)签名、按手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
(7)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等相关任职材料;
(9)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主管同意方可报考。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已办完入编手续的,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4.资格审查及查询
(1)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交材料需在2天内提交,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初审资格通过名单将在海南华侨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个人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通过的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考试成绩。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4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会在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和海南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告。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学科知识。
2.面试。面试采取书写1课时教案、微格教学和现场专家问答答辩的方式进行,书写教案时间6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书写占20分,微格教学占70分;现场专家问答答辩占10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教学实践能力。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及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堂和答辩题目,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3分钟的现场专家问答答辩。
面试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海南华侨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3.确定入围拟聘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诊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海南华侨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和海南华侨中学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华侨中学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海口市教育局官网和海南华侨中学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社局核准,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员在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海南华侨中学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海南华侨中学网站和海南华侨中学微信公众号。
(八)本方案由海南华侨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委驻海口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问题反馈电话:张老师 13698915994
十.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59号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行政楼602办公室。
邮编:570206
咨询电话:林老师13322000707;
刘老师13098947089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
1.海南华侨中学2026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2.海南华侨中学2026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3.在职教师工作证明
4.考生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海南华侨中学2026年全国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名材料目录表
海南华侨中学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