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开发区高质量创新发展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根据《关于兵团开发区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第十师北屯市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简介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2010年11月,为兵团级开发区,实行“一区两园”管理模式,是第十师北屯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总规划面积12.44平方公里。聚焦农副产品加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及现代化工四大主导产业,构建”两园协同、错位发展、生态闭环”的产业格局,全力打造北疆地区极具竞争力的投资高地与产业增长极。
二、选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三、选聘岗位
附件1: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奉献,诚实守信,开拓创新;
3.具备与选聘岗位相匹配的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岗位要求的年龄、工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点至2026年4月9日,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工龄认定以首次缴纳社保年度开始计算,对应至月度。岗位要求的专业分类以中国教育部颁布的全国本科专业分类目录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7日下午6时截止;
2.报名方式:简历投递至邮箱btjjkfq@126.com;
3.完整填写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4.以附件形式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5.邮件名称备注完整应聘岗位名称,附件标题标注清楚;
6.上传照片要求: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
7.提供自我推荐书一份(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大小不要超过1M),包括以往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自身优势等,Word文档之后可以放个人生活照一张;
8.投递简历前,请慎重考虑,一经报名成功,不能修改;
9.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10.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段内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上传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等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简历,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予退回。
(三)笔试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确定笔试人员,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2.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确定面试人员,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择优录取,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面试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五)体检
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与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应聘的,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应聘人员;体检环节应聘人员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由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派人实地或致函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被考察者需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交至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审议通过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经开区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正式聘用为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为企业身份,统一与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开区党工委审议通过后,予以正式聘用,合同签订聘期为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为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人员,保留档案身份,聘期内执行开发区人事、薪酬等制度,解聘时按照档案身份办理手续。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证明扫描件随报名表一并发送;
2.到岗后资格复核:拟聘用人员报到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3.薪资待遇:经开区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绩效工资根据每年开发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发放。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0906-7617577 15534349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