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6月,是五大连池市司法局所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证处主要从事国内各类公证业务办理工作。因单位发展需要,我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
一、招聘岗位与招聘人数
(一)岗位:公证员。
(二)招聘人数:1名。
二、岗位说明
本岗位工作职责主要是:在公证处统一管理下,依法依规办理各类国内公证业务;严格把控办证质量,确保公证文书合法、规范、有效;积极参与公证理论研究和业务创新。同时,需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努力钻研公证业务,具备开拓创新意识,不断提升自身执业水平。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取得公证员执业证,有丰富公证执业经验者优先。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与本岗位相匹配的公证业务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执行力强。
(四)具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及良好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诚实守信、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拥有良好的品行和法律素养,曾获法律领域奖项者优先;
(五)符合《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请将简历及相关资格材料(如:公证员执业资格证)投递至邮箱:394175499@QQ.com(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接受报名,逾期(即公告发布第16个自然日及以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处有权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
我处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由我处通知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相关学习证明、相关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三)组织考试
由我单位组织进行考试,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主要考查法律基础知识、公证业务知识及法律文书写作能力,面试主要考查沟通协调能力、业务实操能力及职业素养,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及我处招录要求,择优录用,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入职前,拟聘人员应提交我处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五、相关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1-3个月试用期;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递补说明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试用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我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证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