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以下简称“院所”)1954年创建于北京,始名中央皮肤性病研究所,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集皮肤病、性病、麻风病医疗、科研、防治、教育于一体的唯一国家级专业机构,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三级甲等皮肤病专科医院。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现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招聘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若应聘人员为国内高校毕业生,应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不含在校期间或两年择业期内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且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若应聘人员为海外或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含本人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及毕业后有社保缴存记录的毕业生),应于2025年1月至2026年8月间取得学历学位,且可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英语水平良好,大学英语六级450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或雅思6.0及以上、托福85分及以上或其他相当水平。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工作技能。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素养;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佳,责任意识强;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及工作执行力。
(六)身心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荣誉称号者优先。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以及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需求
本次计划招聘13名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注:岗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报考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报考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四、招聘程序
(一)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于2026年5月15日24:00前登录应聘系统投递简历,网址:https://job.pumc.edu.cn/job/index.html#/?companyCode=1017。注册选择“应届毕业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学历学位上传学信网证明材料代替;
3.在校学习成绩有关证明;
4.外语成绩证明;
5.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字,模版见附件2);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方式通畅。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 3,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经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或调减招聘人数或视情况取消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人力资源处根据各岗位招聘考核安排,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未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不高于1: 5不低于1: 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如应聘人员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不再递补)。比例不足1: 3的,按照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具体事宜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未进入此环节者不再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具体事宜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院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因填写信息不全、错误等,对应聘资格造成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无法联系或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未尽事宜可咨询院所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孙老师 孔老师
联系电话:025-85478034 025-85478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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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研究所)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2 .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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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