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重庆开放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是重庆市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终身学习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2005年,创办了重庆工商职业学院,与重庆开放大学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系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工业机器人领域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建设单位,人社部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最佳合作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笔记本电脑基地人才培养试点高校、软件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在合川区、九龙坡区建有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339亩。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生1.7万余人,设有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设计学院、城市建设工程学院、旅游学院、数字媒体学院、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华侨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两江学院、开放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职工1067人,其中具有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称的85人,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副高级职称的20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760人。学校实施“优秀人才集聚工程”,2名青年教师获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数字媒体技术”2个专业教师团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全国技术能手6人、全国行(教)指委委员3人、教育部新时代职业教育名师1人,省(部)级以上领军人才50余名。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本校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处于重庆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特别优秀或急需紧缺人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后年龄可适当放宽。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报考的,可放宽至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境外高校毕业博士研究生的,还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
《岗位一览表》中对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学历证书载明的专业难以佐证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业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含试用期时间计算),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凡未在公告明确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网页提示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A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日9:00至9月30日9:00;B类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1日9:00至5月22日9:00。
拟报考A类岗位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A类岗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拟报考B类岗位考生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热点服务”—“人事考试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重庆开放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B类岗位)(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将由页面引导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注册或登录本人账号,完善考生个人信息(其中,电子登记照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考生应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按网页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同时需下载并填报本公告附件3,以word格式上传到报名时要求的“上传材料——其他佐证材料”内,每个附件控制在1M以内。
境内高校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可暂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业成绩单或其他官方证明材料;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的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学校负责对照考生提交的报考条件及佐证资料开展报名资格初审。其中,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博士学位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缺少材料而未通过审核的,可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修改,由学校重新进行资格初审。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等报考信息。
学校对A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适时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A类岗位报名截止前已考核招聘到相应人员的,将不再继续接受报名。B类岗位报名截止后,学校对此类岗位初审合格报名人员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及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在实施考核前开展。
考生按照学校通知提交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接受资格复审。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资格。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或就业推荐表,或其他官方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按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的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招聘方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考生属已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公务员或重庆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未按照规定出具或经核实处于前述有关机关事业单位最低服务期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考生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及相关佐证材料前往参加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宜由学校另行通知。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综合面试前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不纳入考核总成绩。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开展。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教学科研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不低于10分钟。
面试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与操作程序》等有关规定,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查实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最新要求等,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含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学校,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递补事宜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按照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考生,由学校提出拟聘申请,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学校应及时通知考生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与新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所招聘的人员或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所招聘的人员条件不符合本公告相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的人员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违反约定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将立即核查,在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学校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信息共享机制,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一)本公告由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咨询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联系方式:人事处师资科023-68664870、刘老师17764822034、赖老师13220265697)。
(二)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3-86868837、86868838。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2026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