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招聘4名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文章摘要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为加强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队伍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效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为加强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提升应急管理队伍行政执法水平,提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社会效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专职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专职技术检查员共4名,分为化工类(1名)、矿山类(1名)、工贸类(2名)专职技术检查员三类。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金华市应急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熟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3年以上;

(三)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未满十八周岁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严重个人失信行为记录的;

(五)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技术检查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将《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附件2)、从业经历证明(附件3)及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投递至514965693@qq.com,邮件及简历名称统一为:专职技术检查员应聘(类别)--姓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5月20前完成。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笔试。5月22日17时前未接到通知的为未入选。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重点考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以及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实操能力、专业技术能力、隐患排查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四)资格复审

1.按照笔试和面试情况综合考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户籍材料、职称材料(职业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开展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金华市应急管理局(http://yjglj.jinhua.gov.cn)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专职技术检查员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照市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整体薪酬水平,并结合学历、专业水平、技术职称、入职年限等情况确定。咨询电话:0579-82307206(王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岗位表

2.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

3.从业经历证明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岗位表.doc

附件2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doc

附件3 从业经历证明.doc


相关附件
附件1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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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金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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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从业经历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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