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特检院竞聘40人公告

文章摘要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特检院),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区唯一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综合性检验机构。下设驻盟市副处级分院 11 个,分别为包头分院、呼伦贝尔分院、兴安分院、通辽分院、赤峰分院、锡林郭勒分院、乌兰察布分院、鄂尔多斯分院、巴彦淖尔分院、乌海分院、阿拉善分院;正科级分院 2 个,分别为满洲里分院、二连浩特分院。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明确编外用人额度的函》(内机编办函〔2025〕35 号),我院拟从现有在岗劳务派遣人员中公开竞聘选拔部分编外聘用人员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内蒙古特检院),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区唯一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综合性检验机构。下设驻盟市副处级分院 11 个,分别为包头分院、呼伦贝尔分院、兴安分院、通辽分院、赤峰分院、锡林郭勒分院、乌兰察布分院、鄂尔多斯分院、巴彦淖尔分院、乌海分院、阿拉善分院;正科级分院 2 个,分别为满洲里分院、二连浩特分院。根据自治区编办《关于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明确编外用人额度的函》(内机编办函〔2025〕35 号),我院拟从现有在岗劳务派遣人员中公开竞聘选拔部分编外聘用人员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全程监督管理。

二、竞聘指标

从我院现有在岗劳务派遣人员中,择优选拔40名为编外聘用人员。

三、竞聘条件

(一)竞聘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现行的各类规章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4.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30日后出生;

6.熟悉并胜任工作需要,工作业绩突出;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专业和有关要求见《内蒙古特检院编外聘用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竞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3.有严重扰乱社会或正常工作秩序记录的人员;

4.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本次竞聘按照发布岗位信息、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所有相关公告、信息统一在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网址:http://www.bfrsks.com/,请竞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tjy)。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9日9:00—2026年5月11日24:00;

初审时间:2026年5月9日9:00—2026年5月12日12: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竞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竞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每人只能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竞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③竞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④竞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⑤竞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竞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信息有误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将被列入个人诚信竞聘人员档案记录。

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竞聘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竞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竞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竞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未通过的,竞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初审通过后,竞聘人员要及时打印《信息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报名网站笔试公告。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竞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3)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者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4)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审查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第三方委托机构会同自治区特检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上相关公告。

资格审查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末位成绩并列的竞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到一张纸上;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档案;

④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的竞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竞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面试资格审查重点审核竞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一致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递补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竞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递补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评价个人学历、专业、持证、工作经历等基础能力素质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行为举止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竞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竞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竞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

2.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体检与考察

身体健康要求: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竞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竞聘人员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竞聘人员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职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在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由被考察者所在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由自治区特检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竞聘信息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或公示期内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以及自愿放弃聘用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现劳务派遣实际用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竞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对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竞聘人员与竞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竞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二)本次公开竞聘考试不设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未尽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政策咨询电话: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1-5186976

内蒙古特检院2026年初编外聘用人员需求表

招聘单位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招聘条件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备注
学历专业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专业技术岗
23
大学本科及以上理工类
0471-6639639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职员岗114大学本科及以上不限0471-6639639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职员岗23大学专科及以上不限0471-663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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