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以下简称“东方绿舟”)是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是面向全市、辐射国内外的综合性、专业化、标杆型青少年校外教育与实践育人核心载体,是全市青少年国防教育(军事训练)、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劳动实践与综合实践(主要为研学实践与春秋游)的主阵地,校外大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承担着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引领、示范辐射与公共服务的关键使命,是上海构建校内校外一体化育人体系的战略支撑平台,是上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核心校外实践平台。为加强东方绿舟教职员工队伍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专技初级岗位:教师(应届毕业生),职数:1人;
(二)专技初级岗位:教师(社会人员),职数:1人;
(三)专技初级岗位:教育事业管理实习研究员(应届毕业生),职数:1人;
(四)专技初级岗位:教育事业管理实习研究员(社会人员),职数:2人;
(五)管理岗位:营地资产与能源管理(应届毕业生),职数:1人;
(六)管理岗位:行政管理(应届毕业生),职数:1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教师
岗位职责:负责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包括团队接待、教学方案撰写、备课、活动组织等工作;依据教学纲要及教学计划,科学设计教学方案;统筹准备教学资料,保障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及学生需求的有效契合;组织开展课程教学,涵盖课堂讲解、示范操作、学生实践指导、课程评价等核心环节;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持续优化教学策略,推动教学质量持续改进;严格执行教师岗位相关制度。
招聘对象与条件:
1.应届毕业生1人
具有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体育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学历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初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含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
2.社会人员1人
(1)具有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体育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学历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初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含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时间截止于2026年12月31日。
(3)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育事业管理实习研究员
岗位职责:负责课程教学方案设计、课堂讲授、示范操作及学生实践指导,管理教学设施器材;统筹部门教学活动、团队接待及活动组织,保障活动规范有序、安全保障到位;实施学生过程性评价与成果评估,及时反馈指导;参与教研活动与教学经验交流,推动教学方法改进及新课程研发。
招聘对象与条件:
应届毕业生1人
具有教育学、理学、工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学历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社会人员2人
(1)具有教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学历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时间截止于2026年12月31日。
(3)具有人工智能与校外教育融合创新思维,能探索技术赋能的教学新模式;具有独立策划、组织体育赛事或运动活动的完整执行能力。
(三)营地资产与能源管理
岗位职责:负责基建项目规划制定与资源协调,动态监控进度节点;落实施工质量监督机制,组织分阶段检查及验收,保证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实施预算执行跟踪,优化资源调配策略,严控超支风险以保障项目效益;参与项目全流程管理,包含合同谈判、履约监督及纠纷处置等,预判法律与执行风险;负责项目全过程资料归档,同步推进固定资产登记及移交。
招聘对象与条件:
应届毕业生1人
具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程管理类、土木(工程)类,建筑(学)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学历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行政管理
岗位职责:规范实施日常公文处理及布告通告发布;起草工作报告、总结、规划等文稿,负责文稿核校;处理内部请示、报告流转,协调跨部门文件对接,跟踪重点事项执行进度;承办党政会议会务工作,完成会议记录、纪要编发及材料整理归档;管理机要档案全周期事务,落实保密监督。
招聘对象与条件:
应届毕业生1人
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行政管理专业相关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学历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并有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应聘者登录东方绿舟官方网(https://ogb.shec.edu.cn/),下载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指定格式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东方绿舟招聘邮箱:dflzzhaopin@163.com,邮件名及附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特别提醒:
1.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否则视作无效报名,不再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取消相应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所有应聘材料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方可进入下一轮考试环节,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技能等相关内容,笔试通过的分数线为参加本次考试考生的平均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前一名放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实操等多种方式进行。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拟定录用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并根据相关岗位要求至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以录用。若前一名体检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
将对拟录用人员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若前一名考察不合格,可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聘邮箱:dflzzhaopin@163.com(东方绿舟招聘)
联系人:孙老师、沈老师
联系电话:59233000-3419或3020
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
2026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