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西安邮电大学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安邮电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西安邮电大学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安邮电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为2026届应届毕业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文化程度;国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以上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5.应聘人员年龄在38周岁(含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需具有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校级团学组织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教学单位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员工作站站长,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学科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并与招聘计划相符;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8.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招聘 人数学科专业及代码学历学位要求备注
专职辅导员岗位14哲学(0101)、应用经济学(0202)、数字经济(0258)、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中国语言文学(0501)、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种)(0502)、新闻传播学(0503)、翻译(英语语种)(0551)、数学(0701)、物理学(0702)、系统科学(07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0775)、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交通运输(086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艺术学(1301)、戏剧影视学(1303)、广播电视(1351)、音乐(1352)、舞蹈(1353)、戏剧与影视(1354)、美术与书法(1356)、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密码(145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男性
专职辅导员岗位24女性

备注:请应聘人员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确认学科专业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xupt.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报名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1.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s://rczp.campusphere.cn/11664)“招聘岗位”栏目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经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

2.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相应主管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出具。证明材料须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模板见公告附件)。

3.学科专业证明材料,须由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国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学院官方出具的学科专业及代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学校或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模板见公告附件);

(2)留学归国应聘人员,对于专业名称与国内专业目录存在差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官方出具的成绩单(非中文材料须附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

4.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8:00至5月25日18:00。

5.有关说明:

(1)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同一批次招聘中,辅导员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等不可兼报。若应聘人员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放弃所有岗位的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更改,请仔细核对所报岗位及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3)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准确无误且通讯畅通。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后续安排,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后续招聘工作安排及相关通知。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后续参加资格考察人员,并通知本人(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数与相应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足1:3,按规定核销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6月1日。

(四)现场复核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或现场复核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复核审查人员,学校在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进入考试环节。现场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综合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心理测试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因拟聘人员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评等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xupt.edu.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管理方式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按学校规定有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入职后需入住学生公寓。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交通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4.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考试咨询及辅导培训等相关服务,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有关工作无法按计划进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调整招聘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及业务办理:崔老师029-88166155,陈老师029-88166150

学生干部经历认定咨询:张老师029-88166684

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14日西安邮电大学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坐落于历史名城西安南郊文化区,是以工为主,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工、管、理、经、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在西北地区布局的唯一一所邮电通信类高等学校、陕西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西安邮电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为2026届应届毕业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文化程度;国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留学归国人员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以上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5.应聘人员年龄在38周岁(含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需具有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校级团学组织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教学单位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党员工作站站长,任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其中,学科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并与招聘计划相符;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学校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8.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科专业及代码学历学位要求备注
专职辅导员岗位14哲学(0101)、应用经济学(0202)、数字经济(0258)、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中国语言文学(0501)、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语种)(0502)、新闻传播学(0503)、翻译(英语语种)(0551)、数学(0701)、物理学(0702)、系统科学(07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学0775)、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0812)、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交通运输(086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会计(1253)、工程管理(1256)、艺术学(1301)、戏剧影视学(1303)、广播电视(1351)、音乐(1352)、舞蹈(1353)、戏剧与影视(1354)、美术与书法(1356)、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密码(145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男性
专职辅导员岗位24女性

备注:请应聘人员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确认学科专业是否符合申报岗位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xupt.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报名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1.应聘人员通过学校招聘系统(https://rczp.campusphere.cn/11664)“招聘岗位”栏目报名。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上传经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与证明材料。

2.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相应主管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等)出具。证明材料须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模板见公告附件)。

3.学科专业证明材料,须由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情况,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国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或学院官方出具的学科专业及代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有学校或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模板见公告附件);

(2)留学归国应聘人员,对于专业名称与国内专业目录存在差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官方出具的成绩单(非中文材料须附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

4.报名时间:2026年5月21日8:00至5月25日18:00。

5.有关说明:

(1)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同一批次招聘中,辅导员岗位与专业技术岗位等不可兼报。若应聘人员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放弃所有岗位的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更改,请仔细核对所报岗位及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3)应聘人员须确保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准确无误且通讯畅通。学校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后续安排,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查看后续招聘工作安排及相关通知。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后续参加资格考察人员,并通知本人(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2.招聘岗位数与相应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足1:3,按规定核销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6月1日。

(四)现场复核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未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或现场复核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复核审查人员,学校在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名单,进入考试环节。现场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予以淘汰,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综合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心理测试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因拟聘人员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评等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心理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xupt.edu.cn/)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管理方式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可按学校规定有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入职后需入住学生公寓。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此次招聘报名、资格复审、现场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交通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4.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提供考试咨询及辅导培训等相关服务,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有关工作无法按计划进行时,学校可根据实际调整招聘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公告。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及业务办理:崔老师029-88166155,陈老师029-88166150

学生干部经历认定咨询:张老师029-88166684

西安邮电大学人事处

202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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